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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生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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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10-14 00:4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生外传
      
   
    在收麦收秋的大忙季节,全村老少都忙得屁颠屁颠的时候,唯有一个人不忙,这个人就是老生。
    老生扛着他那只老式的打兔,身后跟着他那只瘦巴巴的黑毛狗。老生的这个造型成了人们眼里的一个固定的景象。以至于后来老生不打兔子,不扛兔了,患者在做体检时要选准方法他的忠心耿耿的黑毛狗也被他宰了吃了,有些人还固执地保留着这种印象。
    老生喜欢喝酒,喜欢天天喝酒,喜欢天天喝酒喝醉。这是老生的人生一大热爱。此外,老生还有人生两大热爱。其一,他的事业。因为从未实现的原因,至今无人可知他的事业的详情。总之,他总是怀才不遇。
    其二,他的爱情。他曾经向往过热烈的浪漫的爱情,可惜他拥有过还没尝够滋味,又失去了。
    这两大热爱的痛失,使老生唯有把他人生的所有热烈的情感都倾注于喝酒上。这是他唯一可以保住的人生热爱。
    喝酒不能无肉,可是老生又无处可以筹措买肉的钱。他和他那一点也不热爱的老婆所生的几个孽子,都要寄存到丈母娘家去养活,他当然既没有能力更没有理由天天吃肉了。酒是廉价的,但喝无妨。家已经破烂不堪,喝再多的酒也不影响它的继续破烂。
    野兔虽然有,但也不是太多,能保证老生三天两头地炖兔肉吃也已经很慈悲为怀了。只是不知若干年之后,老生去了众生都去的地方,会不会有诸多长着红眼睛的生灵嚷嚷着要找他算清前世的旧账。
    老生吃肉一般不劳烦老婆动手,他总是自给自足白癜风患者的运动注意事项需知,丰衣足食。剥兔皮,烧水炖肉,在那间露了天的小破厨屋忙忙活活。在这时候老生是勤快的。吃肉的时候,照例是不让老婆吃的(老婆也不屑于吃他那破肉),有老娘在的时候,也不让老娘吃(当然,老娘也咬不动)。自己有酒,就自酌;无酒,就吆喝着其他酒鬼,让他们买酒来吃肉。
    喝醉酒的老生热爱于打老婆的运动。当然,并不是不问青红皂白的抬手就打。起先是骂。老生醉眼迷离中看着老婆那粗糙的身影来来去去地忙,他就起急。咬牙切齿地骂道:娘个×,累死你活该!
    其实,老生的老婆人长得并不太丑,只是从小没学过文化,不懂得老生所说的风情为何物。被老生贬为只会傻干活的木头人。
    老婆是老娘一手办娶过来的,老生虽然心高气傲,可是还是个孝子。不敢为自己的婚姻幸福起来抗争。老娘是不敢忤逆的。况且老娘后来又得了老年痴呆,把婆家当成了娘家,把儿子们当成了她的兄弟,口口声声地喊老生“三哥”。这让老生如何忍心。
    所有的气只能撒在老婆身上。
    可是老婆也不是好欺负的。兵来将打,水来土埋。一招一式和老生对着干。老生再怎么有文化,也是住在乡下,不会讲“我靠”、“我”之类的时髦爽话,只会骂“娘个×”。老婆也不示弱,回骂他“你娘个×”。骂来骂去的,老生就不耐烦了,觉得还是用武力解决比较容易些。骂架毕竟是女人的伎俩。老婆也不含糊,打就打。当然,吃亏是在所难免的。战争结束的时候,老生虽然脸上脖子上也挂了彩,可是最终哇哇大哭的还是老婆。老生又胜利了。
    胜利之后的老生,照旧的扛起兔,领着那只啃完兔骨头正舔舌头的瘦黑狗,悠哉游哉地去野地里转悠了。而老婆呢,照旧的揉着哭红的眼泡,拿着镰去地里割麦,或者扛着锄去地里锄草。老婆是天生的干活能手,割麦时不知腰疼,弯着腰挥舞镰刀刷刷刷地往前快速移动,镰刀闪处,众麦纷纷落地。像一位武林高手。一个人一天能消灭三亩地。全村无人能敌。
    只可惜老生不喜欢。即使是在大口大口吞噬着老婆辛辛苦苦收回家的粮食时,也不喜欢。他照例地会从鼻孔里往外哼一声,或者从牙缝里往外嗤一声,以一种上等人对下等人的姿态说一句:就会傻干!
    在老生的心目中,所谓女人,就应该像大辫子那样的,可人,又善解人意。那还是在老生年轻的时候。年轻的老生英俊潇洒,倜傥。还是村子里寥若晨星的几个高中生的其中之一。那时候老生虽然新婚不久,却觉得苦海无边,回头无村长的白癜风为何久治不愈岸。
    大辫子慕名而来,并慨然以身相许的时候,确实让老生苦难的人生改变了那么一小段。老生喝着爱情的小酒,喟然长叹曰:“得此良缘,虽死无憾矣。”只是可原来家长是如此的困扰惜,良缘虽易得,却也易散。不是从正道上得来的幸福必然不得善终。
    只是老生终究未能就死,好梦醒来,依然是无边的黑夜。
    成就事业的愿望在一日一日的酒杯里沉淀得似乎不见了踪影,老生想,沉就沉了吧,反正自己这一辈子已然是糟蹋完了。只是关于爱情的梦想,在多情的老生心中,似乎并没有因了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减弱的迹象。否则,打老婆的活动也早该结束了。
    皇天不负有心人。老生在他四十岁那年,遭遇了他人生中的第二次爱情。引发老生喷发出勃勃爱情生机的,却是邻家那十七岁的情窦初开的少女。少女是个尤物,惹得老生聊发少年狂,像年轻人一样跌入了爱情的魔沼,苦苦不能自拔。这一次爱情,燃烧了老生毕生的心血,以至于后来少女嫁为他人妇之后,老生便如失了魂魄。夜夜奔突于乡村街道,回还往复。却只见那月儿孤寂地挂于苍穹,伊人已香消云散,无处可觅芳踪。
    突然有一天,人们才惊讶地发现,老生不扛兔了。不扛兔的老生,做了自家的羊倌,成天地撵着一群黑的羊白的羊去吃草。仍是一副令人眼羡的悠闲。
    只是没有人知道,在黑的羊白的羊低着头吃草的时候,躺在土坡上的日渐苍老的老生,望着那西渐的落日,会突然间出一会儿神。愣愣的,目光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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