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年3认定,害死运营企业
曝光对象:南京江北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相关经过:
2018年初,我们企业签约在江北新区宁六路359号达成整体合作,用于教育产业方向经营,对其中一栋3层楼房进行装修改造,准备用作幼儿园经营,前期邀请教育、消防等业界专业人士实地考察指导时提出,原楼内部通道存有一定的隐患,建议进行改造,我们便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公司,在现有基础上加设外置楼梯,用做消防通道,确保人员进出安全。没想到,这处消防通道的改造,被认定为“违建”。
于是,我们就开启了办证之路。首先,在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进行项目备案,备案证号为:宁新区管审备(2018)430号,建设规模及内容:根据消防要求,在原有建筑基础上加设一个行走通道,共三层建筑,面积578平方米,建设地点就在原厂区以内。其他跟建筑相关的资料,我们严格根据新区规划局要求进行准备。为此,新区规划局也作出宁新区管规(2018)271号,根据《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57条规定,让我们进行整改。
但在后续过程中,新区规划局又发出第二份认定,宁新区管规(2018)290号,仍然认定我们进行整改后,发放规划许可证。不知何故,在2019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突然又作出:宁新区管规函(2019)46号认定:宣布撤销前两份认定,并限期拆除该消防通道。
从2018年初进行建设到建成整改,新区规划局先后对此发出三份认定,前两次同意,最后一次又不同意。现实情况是,这栋楼因为进行消防改造,原有的楼梯通道已经改掉,如果再把新建的拆除,那这栋楼将无法使用。
当初改建是为了要消除消防隐患,相关部门也书面表示同意,后又因相关部门意见反复,再准备来“强拆”,如果行政执法只是“一拆了之”,那这算什么“为民办实事”?在这长达两年的建、改、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建设成本、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累计损失近千万元,这些损失足够让我们倾家荡产,这样的行政反复,只能逼着我们去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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