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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合法建房一年多竟被镇村干部违法强拆4次至今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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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02:08: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有人反映石坝镇人大主席、镇长朱志明,代表着全镇人民群众,拿着人民群赋予的权力疯狂打击弱势群众,作一个代表人民最高权力的人大副主席,从来不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所拆之处都是贫困弱势群众的房屋,富裕有后台甚至外地人的房子都转正。尤其是陈彩浓的合法房屋在2022年11月9日被违法强拆一案,存在诸多问题。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村民合法手续构建房屋一年多竟被非法强拆四次
        据了解,陈彩浓系石坝镇吉石村村民,已分户多年,无房屋,无宅基地。2021年7月11日与本村村民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确权书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时间期限为1999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9日,在石塘小组石头岭三架地东西山嘴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该住宅建设用于解决家庭住房问题。经石坝镇吉石村民委员会石塘村民小组核实并村民及小组代表会议通过,石坝镇吉石村民委员会石塘村民小组同意并报送石坝镇人民政府审批。另有石坝镇吉石村委会证明:陈天亮、陈美强生产队分得的自留地1.2亩没有确权,陈东强生产队分得的一般耕地2亩已确权,现流转为陈彩浓所有。合计3.2亩,情况属实,有相关证据为证。
        令人想不到的是,就是陈彩浓这样的手续齐全的合法构建房屋,却遭到了石坝镇政府从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共一年二个多月的时间内强拆了4次。而且每次强拆前陈彩浓都求助人大副主席、镇长朱志明,但每次得到的回答都说,“我只管拆,住房问题你们自己想办法解决”(有求助时现场录音为证)。作为一个农民哪里承受得了这种经济压力。一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让人大副主席朱志明三翻四次的强拆,拆的家庭支离破碎负债累累。陈彩浓一家至今都无家可归。
        
        同一地方同样农保村干部却可随意变更硬底私家道路
        据了解,对陈彩浓的不公,源于他在农保放了个集装箱,打了几十平方硬底共占用了150平方土地,而村干部陈英联占用了农保加生态公益林土地长173米宽3米,今年4月十多号打硬底,私自出费用打私家道路,这些朱志明他都清楚;关于集体土地打石场3862平方,只是约5.8亩农保,村民信访那么多次,信访件从来不敢回复,而且这块集体土地还从复变更多次(有信息公开图作证)原来3862平米的农保土地现状只剩1000平米左右,这些事主管责任人朱志明最清楚。
        另有涉及1993年陈彩浓父亲陈仲文两件事:
        (1)陈仲文的新建住房,趁主人不在家间,被40岁的陈英联拆毁;
        (2)陈仲文夫妇遭到陈英光(陈英联弟弟)强行勒索500.00元。
        而且陈英联在石塘小组当组长时,利用职务之便乱作为后被免职,免职后私吞工章继续祸害百姓。村里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事,石坝镇政府带领强拆的朱志明也知道,并且包庇。
        2022年11月9日强拆,2022年11月8日陈彩浓找过朱志明,他说:我不管对错,只管拆。从2020年至2022年,陈彩浓去镇政府求助朱志明镇长无数次,说没房没宅基地求助朱志明协调,帮助解决住房问题或者批一间农用看护间。求助信也交过多次给朱志明镇长(有求助时录音作证)但是一直都没关注过,陈彩浓是个勤奋的农民,复耕十多亩田地,对他的不公对待非常接受不了。
        
        村民耕地竟在村民及村委毫不知情时突然变成公益林
        2022年11月8日,陈彩浓去博罗县林业局调出证据:
        1、《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现场界定书》手写(国家)级,手写编号:08230221002,根据《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为规范生态公益林管理,经与石坝镇吉石村石塘村民小组林地、林木所有者或使用者共同现场认定,将总面积849亩林地林木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参加界定各方应按照《森林法》《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及其实施意见和《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
        盖章单位是:石塘村民小组(陈英联)签字、吉石村民委员会、石坝镇人民政府,时间是2010年12月6日。
        2、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现场界定书,手写编号:ST08230303002
        根据《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为规范生态公益林管理,经与石坝(手写)乡(镇、林场)吉石村(工区)石塘村民小组林地、林木所有者或使用者共同现场认定,将总面积56.6公顷(849亩)(手写)林地林木区划界定为省级生态公益林,其四至界线:东起;南至;西至;北至 (准确位置见地形图)。地籍小班号包括:
        0303100601;0303100502;0303300401;0303300501;0303300601;0303400401。林地、林木所有者或使用者及其所有(使用)面积详见生态公益林界定面积明细表。
        参加界定各方应按照《森林法》《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及其实施意见和《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生态自益林的保护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
        盖章单位:博罗林业局、石坝镇政府、吉石村民委员会、石塘小组(陈英联签字)、博罗县人民政府林权证专用章,时间为2003年9月7日。
        现在以上所有证据显示其中存在的问题重重:
        问题1、确权书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时间期限为1999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而《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现场界定书》一个是2003年9月7日,一个是2010年12月6日。确权书在有效期内怎么变更成山林或者公益林?
        问题2、两个《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现场界定书》均没有经过林木所有者或使用者现场确认,怎么说成是经过确认的?
        问题3、在博罗县自然资源局调出的地理图片显示该地属于耕地,现在2022年11月10日陈彩浓耕地什么时候变成生态林的?陈彩浓本人、村民、村委会到现在都不知情,也没有收到林权证和补偿款。
        问题4、为什么那么多石塘小组村民不知道该公益林存在?只有2003年、2010年(陈英联)签字知道?包括现在的村书记、主任陈丽雄都不知道?
        问题5、既然说是公益林,那么从2003年到现在2022年,二十年间为什么只有2022年才有129元公益林钱打到张益珍账户上?而且是849亩地的钱和实际补贴钱数天地之差?其他的钱到哪去了?
        问题6、陈彩浓从2003年到现在2022年从未拿到过公益林补贴,更没有他的名字。
        
        综上所述:说明陈彩浓的自留地和耕地不在公益林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应退还陈彩浓自留地、耕地被错划为生态公益林的3.2亩土地为陈彩浓所有,陈彩浓有在自己的自留地上作为宅基地建房的权力,作为陈彩浓的永久宅基地上的房产使用。
        因此,我们希望博罗县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和关注村民陈彩浓所反映的上述事实,责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彻查,同时满足陈彩浓的相关诉求:
        1、将石塘小组陈彩浓被流转的自留地1.2亩,确权过的耕地2亩,合计3.2亩,退还给陈彩浓本人,做为宅基地和耕地使用。
        2、在2022年11月9日,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和石坝镇人民政府强拆陈彩浓的房子没有合法手续,属于强拆违法,需要恢复原状,怎么拆就怎么盖回去。
        3、陈彩浓自留地、耕地变生态林,需要石坝镇人民政府和博罗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并补办手续。
        4、陈彩浓的房子在2021年12月开始吉石村委会将手续报在石坝镇人民政府,正在审批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涉。
        5、2021年8月19日陈彩浓原石头贝住房猪棚(有硬底)被强拆后要清除硬底复耕、鸡棚(没有硬底)被强拆要赔偿。
对于此事的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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