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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活的那些戏剧化 5k1ko5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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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5 20:07: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阳光透过窗户映入了室内,我闻到了阳光的味道,半新不旧的味道。紫红色的牵牛花微微的泛着些乳白色,它种在一堵比我还要高的墙上,绿色的结着花苞的藤蔓垂在那面墙上,藤蔓并不茂盛,花苞也很稀疏。花朵微微的动了一下,牵牛花不是那面墙上的主角,杂草覆盖了大面墙却不干扰花朵,风吹过来,弱不禁风的花凋谢了,但我看到长长的藤蔓上端开着一朵更大的紫红色的花。   

  我看了看屋内杂乱无章的物品,心里有填满了阴霾,就在这个小小的屋子里,凝结着我无数的梦想,这里诞生过无数篇我的优秀作品,可是现在我临近崩溃的边缘,一瞬间大脑一片空白,我像一个孩子一样惊恐的发现曾经被我玩弄于鼓掌的文字会在一瞬间不受控制。我疯狂地写,却发现怎么也构造不出自己想要的理想世界。这个屋子堆满了废旧的空白的纸。我现在对于白色的纸也会产生恐惧,仿佛看一眼就能被卷入白色的漩涡之中。   

  我带上了我的狗小辛,它现在是我唯一的财产。它也见证了我的兴衰。在我事业的巅峰,她也如同一个宠儿,胖成了一个肥球,现在我的事业处于低谷,它也瘦得皮包骨,和我一起住在这个破旧的而简陋的房子里,在我没成名之前就一直住在这间屋子里,因为它便宜。小辛现在是我唯一的伙伴,我总没有时间喂它,他便自己找吃的,有一次它把我的食物也吃了就免不了一顿毒打了,因为那是我最后的两包面。它并不知道那是我最后的食物,人都是自私的,更何况狗?   

  我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会维持多久,只是偶尔一两篇的微型小说赚得一点点微薄的稿费,继续勉强维持几天的生计,这样的循环往复,我和我的狗通常以方便面浙江白癜风医院哪家最好度日,不过它比我要挑剔,里面的牛肉通常都是它的专属,只有在实在没有东西的时候舔舔剩下来的面汤。我曾经也有将它白癜风不吃药还什么别的办法可治疗扔掉的想法,现在它是我唯一的伴简答白癜风患者不能吃什么侣,我也不想丢开它,可是,我真的没有能力再养它,坦白的说,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我是个懦弱的男人,连一只狗都养不起。可是它太瘦了,只剩皮包骨,去流浪都会比现在好点。我把它扔在了一条河边,可是第二天他又自己跑了回来。我就发誓再也不会女人患上白斑病的因素有哪些丢弃他了。它摇摇尾巴,对我表示友好,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像它对我一样忠诚。   

  我给它系上了锁链,尽管它注射了狂犬疫苗,在它将我仅有的两包面偷吃了以后,在它被我毒打了一顿之后,在我的手指头被它咬了一口之后,我把它扔给了兽医自己去了医院。它被注射了疫苗还被那个漂亮的女医生做了个护理。那位笑容很甜的女医生说我的狗和我一样都和英俊。他的话和她的笑一样甜,可是这种甜来得有些贵,它花了我下个月乃至下下个月准备用来买方便面的钱。   

  我之所以给它系上锁链是因为它不安静,除非待在那个小屋里,否则它就会像只疯狗一样狂吠不止,一件物品和主人呆久了多少都会染上一些他主人的味道。我的太原白癜风医院在哪里狗和我一样是孤独的,沉默的,但骨子里又是不安分的,见到陌生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紧张,我一紧张就会语无伦次,它一紧张就会狂吠。   

  他似乎知道是要出门了,从它不停的摇着尾巴就能够看出它的兴奋。事实上,只要我仔细注视它时,它就会像一个谄媚的夫人一样过来舔舔我的脚蹭蹭我的裤腿,在我瞪了它一眼后又会识趣的走开。我望了一眼这个小屋,已经有了发霉的迹象,下了大概一个多月的梅雨,我们也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没有出门。在这一个月里我的思想还是像雾一般一片茫然。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就像那只偷吃了我的面的狗不知道为何挨打了一样。   

  我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出门了,与其说简单的收拾一下,不如说把快要发霉的面碗收拾着去扔掉。我和我的狗和突兀的走在大街上,街上的人并不多,也许躲在拼了命的不惜贱卖自己的血汗去换回来那些花花绿绿的纸。狗很高兴,可我还是一片茫然得像极了面瘫。   

  有人说闭上眼睛之后的下一秒睁开眼睛就会有奇迹发生,我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谁说的,也许是我自己说的也不一定。但是我现在懒得去想这么一个问题,因为追溯对于我来说是一件无用的事情。空白的大脑会告诉我那样恰恰是愚蠢之极的。于是,我决定试一试。   

  此时我正站在巷子的岔道口,我闭上了眼睛。在这一秒内,我在想我会不会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穿梭到古代成为一个绝世大侠,正好英雄就个美啥的;我在想自己会不会下一秒就找回自己的思想,再次集宠爱与荣誉于一身。后来我睁开了眼,显然我在这一秒内想的东西信息量太大而明显的超过了一秒钟,我开始害怕会漏掉了什么东西,就像被删除了一段记忆,生命漏掉了一排错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我睁开眼后什么也没看见,现实总会把它最本质的一面像翻口袋一样将底掏出来给你看,没准还破了一个窟窿,不然它就不能称其为现实。我开始自嘲,或许人到了我这个阶段就会变得有些神经质起来。   

  我向箱子的方向凝视了一会儿,也许这个巷子在很久以前便被留了下来,可是此时已经被装满了铁网和防盗门的楼层充斥着,仅有几棵树稀稀落落的站在那,像秃了瓢的中年老大爷。我拉着狗准备离开,我有点气愤,因为它违背了我有史以来最简单的一个想象。可当我准备拉起那条惬意的狗走的时候,从巷子里走出来一位少女,脸上满是快乐像涌出来的水,胸脯还不是很饱满,但是腿细而修长,她略瞟了我一眼便从岔道口走开了。这时我才意识到我的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和胡茬,以及很邋遢很随便的穿着,我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下一秒才意识到狗并没有狂吠,老实说这可不像它的风格,看着美女不淡定才应该是它一向的风格。   

  很突然的,脑海里涌出来一个人。   

  她是我的女朋友或者说是前女友。我们已经分开很多年了,可是我能想起她也并不奇怪。因为她是我的初恋,而且也是我唯一的一个女友。所以我能想起她来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情。在写文字的这些年里也不是没有让我动过心的女生,也不是没有遇见过适合结婚的,只是适合结婚的没有动心过,动心的又适合结婚,毛爷爷告诉我们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帅流氓,而我是个标准的知识分子和流氓八竿子都打不着关系,所以在我的心里一直占据着非常非常重要地位的那个人一直都是我的初恋女友。尽管这会儿她正在上海的某家公司里当着高管,而我正在没落的小巷子里邋里邋遢的遛着我同样邋里邋遢得不成样子的狗。   

  我和她相识于大学。一开始并不认识,频繁的相遇让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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