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查看: 2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江苏邳州村民购地建房5年房未建170余万钱款无影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1-9 05:49: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p>江苏邳州村民购地建房 5年房未建170余万钱款无影给村民们开具的都是这样的收据 朱志庚 摄</p>
<p>2007年新修的这个水泥路两侧共有64个建房位置出让 朱志庚 摄</p>
<p>  中新徐州8月8日电 ( 朱志庚) 8月初,邳州市戴圩镇多位民众不断反映,2007年7月戴圩镇戴圩村数十户村民分别向镇政府交了36000元钱购买盖房用地,直到5年后的今天房子都没能如愿盖起来,钱也至今未退北京治疗白癜风哪里好。8月8日上午,该镇高副镇长对此答复说,这个买卖土地行为不合法,所以不让建房,公章虽然是镇村镇建设办公室的印章,但镇政府都没有收这个钱,地也没有卖,市经案大队已经在调查。</p>
<p>  8日上午,在邳州城区西北约8公里的戴圩镇街区,几户村民主动带来到了他们购买的地块位置。看到,该地块西连戴圩镇中兴街,东接镇土地所西墙,距离镇政府后墙也就100余米,地块中央的一个宽约10米成“十”字形状的水泥路连接着四周的街道,路两侧的土地已经被分割多块,种植着棉花和大豆,有两户做的地基钢筋已经锈迹斑斑。</p>
<p>  戴圩村11组的沙大姐介绍,他家是在5年前交的这个36000元,钱是交给村支部的,当时村里还给开了收据,2007年11月份镇里面还给发了红本本。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让她家里建房子。</p>
<p>  同样是11组50多岁的张俊胜介绍说,有13户村民用土地置换了16份建房位置,其他48户位置是村民们分别交了36000元,这样一来单独现金就有170余万元。当时村干部明明说是交的钱就是建房的钱,2008年张桂福(音)家打好地基要建房时,镇政府派来的人强令阻止,说这个土地手续不合法。</p>
<p>  几北京治白癜风最好的医院户村民从家里拿来了他们所说的红本本。本子皮都是大红的,上边都是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行政规划选址意见书”,下边则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在其中一个姓张的户主本子里面的内容明确写着:建设项目名称是民建、面积160平方米,位置是新街道南侧。批准机关和手绘的示意图位置都加盖了“邳州市戴圩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公章。发证时间是“2007年11月13日”。</p>
<p>  也注意到,村民们提供的数张收据名称是“徐州市农经系统收款收据”,加盖着“徐州市农村财务管理辅导站监制”字样的长方形印章,36000元的收款事由则是“预交街道配套费”。收款单位则是手写的“戴圩村”字样,但没有加盖公章。</p>
<p>  对此问题,戴圩镇土管所冯副所长介绍,“此地块属于一般农用地,村民们在此建房子没有取得国土部门的批准。在2008年曾有2户要建房子,因为手续不全治白癜风有哪些偏方,被我们制止了。”</p>
<p>  那么到底是哪个单位收钱卖地的呢?戴圩镇分管建设的高副镇长表示,到目前为止,镇政府也没有弄清楚这些老百姓的钱到底交给谁了,邳州市公安局经案大队正在调查这个资金去向问题。时任规划办主任杨某因涉嫌此事,现在还在外逃。</p>
<p>  高副镇长还介绍,这块地一共有64个所谓的建房位,共计12亩多。该地需要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才能改变土地用途。对于村民们提供的《村镇行政规划选址意见书》,高副镇长认为看上去不是假的,的确是戴圩镇村镇建设办公室盖的章,但对其收款收据表示难辨真伪。</p>
<p>  对此,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省茂通律师事务所刘茂通律师谈了自己的看法,根据江苏省相关规定,作为乡镇一级政府有权发放村镇建设选址意见书。村民取得了规划选址意见书,缴纳了相应钱款,说明当地基层政府在履行职务行为。因此无论当时具体履行职务的公务员是否跑路,均不影响镇政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核发的规划选址意见书也加盖了镇政府某机关的公章。既然涉事土地是一般农用地,那么该镇发的有关意见书和收取相应钱款都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行为,镇政府应当退还有关的欠款并赔偿损失。</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