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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须有与温州方言莫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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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8 16:00: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p>“莫须有”与温州方言“莫须”</p>
<p>“莫须有”这个词语由于岳飞的冤狱,千年来中外人士都对它十分熟悉。多种辞书的解释都是大同小异。试举例对照。   《辞海》(1999年版)的解释是:莫须有,犹言恐怕有、或许有。《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秦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后因称无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平安医院罪被冤为“莫须有”。   《辞源》(1986年版)的解释是:【莫须有】未定之词。犹言或许。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四三》“初,狱之成也,太傅醴泉观使韩世忠不能平,以问(秦)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怫然曰:‘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后谓以不实之词诬陷他人为莫须有,本此。   《中文大辞典》(1993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版)的解释是:【莫须有】两可之言也。[宋史、岳飞传]秦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湖南治疗白癜风医院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癸巳存稿、岳武穆狱论]莫须有者,莫,一言也,须有一言也、桧迟疑之、又言有之、世忠截其语而合之,以诋桧之妄(标点照抄,“虽不明”与“其事体莫须有”中间无断句标点)。   综合以上三部辞书的解释,似可得出下列两个结论:一是《辞海》说“莫须有,犹言恐怕有,或许有”,比之于《辞源》说“莫须有,未定之词,犹言或许”和《中文大辞典》说“莫须有,两可之言也”(与《辞源》解释较近),含“有”的程度稍“浓”一些。这是三书解释的“大同”中“小异”。上三书都引用“岳飞冤狱”中秦桧的话为例,来说明秦桧用“莫须有”使岳飞“无罪”“被冤”,或用“不实之词诬陷他人。”“莫须有”的本义是“两可”的、“未定”的、“或许有”的。而引文中的“莫须有”却被秦桧说成为岳飞“有罪”的依据了。应该分开来理解。   二是《癸巳存稿·岳武穆狱论》作者清青少年白癜风防治援助项目俞正燮说,“莫须有”是“莫”与“须有”两词的合用。而笔者认为似乎也可认定是“莫须”与“有”两词的合用。   日前,瑞安退休干部傅志礼告诉笔者,我们温州方言中也有“莫须”(姑且用这两个字来书写方言)这个词。温州方言的“莫须”一般用语例子是:“这件事有些‘莫须’了。”或者“这件事连‘莫须’也没有,叫我怎办去?”意谓“有些许可能性”,有“影子”(“苗头”、“线索”、“眉目”)。与“莫须有”相近。不过词语性质、句子成分有些变化。“莫须有”中的“莫须”是副词作状语,修饰、限制“有”这个谓语,而温州方言中的“莫须”已变为名词了,但语义仍未变。   温州方言中,还保留着一些唐宋时的语言(包括语音),如“剪绺”(小偷)、“恁界”(这个时候)、“恁好”(这样好)、“该人”(这个人)、“该恁”(这个样子),“生受”(麻烦)等词语常见于宋人话本及明人辑录的话本及拟话本之中,现今仍在温州方言中应用。笔者认为,“莫须”既出之于秦桧、韩世忠等宋人之口,似乎又是唐宋人语言仍保留在温州方言中的另一个例子。所以用“莫须”二字来记录温州方言中同音同义的词语,或许是合理的。这只是笔者个人的认识,故特地提请方家指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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