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将未交付商铺高于市场价十倍卖给业主
据宿迁市宿城区水韵城业主向媒体反映:2013年,宿迁市政府通过招商引资让宿迁用世置业有限公司把宿迁市西湖路66号地块用于开发商住楼。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所有五证都由宿迁市有关行政部门办结,当地政府部门领导帮助竣工宣传,并由行政部门批发证件。所以业主们都先后购买了商场里一块块的格子铺,而当时开发商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条例,在前期没有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就把所谓的格子商铺卖给了业主,价格也是高于商品房几倍价格甚至达到10倍。
以售后返租十年的回购模式夸大广告欺骗业主
据业主李陆军提供的资料显示:2013年8月17日,李陆军与用世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李陆军购买了用世公司开发的位于宿迁水韵城第一期工程1层A1-029号商铺,总价1037268元。同日,与水韵城公司签订了《用世·水韵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委托期内前三年双方为了共同培育市场,甲方李陆军自愿同意放弃该商铺三年收益权,前三年的经营收益不再分配,由乙方水韵城公司自负盈亏。从第四年起至第六年(即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的年租金,按照上述商铺价款的10%计算为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支付上半年租金,第三季度支付下半年租金。第七年起至第十年(即2020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双方按实际租金收益9:1分成。甲方占90%,乙方占10%,双方在每个经营年度届满后进行上半年经营年度的利益分配。甲方在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的前提下,委托期满后,如甲方自愿将上述商铺转让乙方,乙方无条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的1.5倍购买。
当时开发商是以商铺形式出售给业主,并夸大商业广告,以售后反租十年的回购模式欺骗业主。并且在售后和每户业主都签定了经营委托合同,把开发权、经营权都控制了。
因经营不善商铺关门倒闭拖欠业主资金迟迟不付卷款跑路
可是开业以后开发商因为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租金迟迟不能支付。水韵城公司在支付了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期间的租金后,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的租金155590元至今未予支付。如今商铺马上面临关门倒闭,开发商无心经营,现在甚至卷款跑路。而这些商铺都是老百姓拿出所有积蓄购买的,现在每年还要偿还贷款。几年没有拿到租金,业主们现在根本无力偿还贷款,马上都要出现还款违约的问题。甚至很多业主已经负债累累,血本无归。
而当时用世置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如今,还有的业主已经办不了房产证,被开发商抵押给其他银行了(2019年3月11日,用世置业有限公司将该房产抵押给江苏宝应锦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金额为89740000元,抵押期限一年。2019年7月1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房屋查封)。市场影响之大,实属受害不浅。
业主们多次向相关部门上访维权无果投诉无门
现在开发商准备申请破产,商场倒闭业主根本无法经营。这几年所有业主从本地相关部门层层上访维权无果,投诉无门。他们也找不到开发商老板,当地政府部门推托不问,老百姓实在没有办法。后李陆军将水韵城公司、用世置业公司告至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水韵城公司支付租金155590元及违约金17068元,用世公司承担赔偿连带责任。2020年12月24日该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2020年12月28日依法做出判决,承认双方签订的《用世·水韵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2021年10月28日,李陆军向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宿迁水韵城公司、用世置业公司偿还182744.30元及其利息。2021年12月25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下发执行裁定书。
因当地政府政策不完善给业主造成困扰及困难,且维权之路艰难辛苦,阻碍重重。所以,还有很多无辜的业主无法维权。因此,希望宿迁市委市政府能够高度关注和重视水韵城业主所反映的上述事实,责令相关部门严肃彻查此事,督促水韵城公司、用世置业公司依法偿还所欠业主租金及违约金。还180多户业主一个公道,还几百户人家上千位家庭成员一个公道。
对此事的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