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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岩坦镇政府以权代法何时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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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9 18:12: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浙江省永嘉县岩坦镇深龙村无房户李永卫和李秋丐两兄弟,梦寐以求给自己筑一个安身之所,于2019年12月6日向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 府提出旧房拆建申请。但不可思议的是,这起旧房拆建审批只需按"最多跑一次"承诺就能办妥的,最长不超过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建房审批许可手续的,却被岩坦镇政 府人为扣压、借故刁难、并以故意变造申请人的建房申请时间和虚构退件事由,恶意拖延四年之久不予许可。同时直接加重了残疾兄弟的经济负担。据当地行情仅律师一项费用需花费10万多元,幸亏这对残疾兄弟的有胞兄懂法律为之进行代理,省去了这笔受之不起的巨额负担。

原本一起简单的无房户旧房拆建审批手续,却被人为演变成马拉松式的"民告官"案件。当地百姓议论纷纷:政 府以权代法何时休!然而,岩坦镇竟有个别领导公然宣示:"你告我们镇政 府,镇政 府就给你一纸'不予许可决定书',奉陪你将官司打到底!"

审批程序严重违法 "最多跑一次"成空话

建房申请人李永卫、李秋丐系永嘉县岩坦镇深龙村村民,兄弟俩分别患有小儿麻痹症和癫痫病,居无定所,长期寄住兄长家中,生活很不方便。万般无奈之下,残疾兄弟便通过上辈留下的旧房将其申请拆建成套房来改善生活,委托有文化和社会阅历的胞兄代为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并将申请报告等全套申请材料和由镇资规所提供格式化审批表经村委会盖章后一并递交到审批窗口受理。镇政 府收件后于2019年12月6日,开具永嘉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和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监制的《城乡个人建房审批工作联系单》,并要求镇资规所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审查意见及"四邻是否有纠纷"等信息反馈到镇政 府。



2020年1月17日,镇资规所所长潘一凡根据该所工作人员阮元财审查的情况,签署了"该户(李永卫、李秋丐)符合建房审批条件,拟建议同意上报建房"的审核意见。

至此,李永卫和李秋丐这对残疾兄弟,应该顺利拿到"建房审批许可手续",但对照《国 家行许可法》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规定,岩坦镇政 府也已严重超时20天。

2020年4月13日,当李永卫和李秋丐兴高采烈地前往岩坦镇政 府领取建房审批许可手续时,可没想到镇政 府却给这对残疾兄弟一份《未编规划村庄私人建房选址意见》审批表,要求申请户给予建房"四至"利害关系人确认签字,并按建房平面图进一步明确了李永卫和李秋丐审批建房的长度为15米,宽度为8.825米,同时也明确了规划建房选址意见。其实是旧房拆建,所谓《选址意见》完全是多此一举,无形中是岩坦镇政 府非法增加了行政审批事项,是在有意强化行政权力,为行政腐败埋下伏笔。



特别不可思议的是,镇政 府在2019年12月6日正式受理并进入行政审批程序后,到了时隔160天后的2020年4月15日才要求建房申请户去办理《选址意见》补正手续和村委会、驻村干部审查、审核意见,并再次将回件到镇政 府审批。在"补正"手续结束后的第13天,镇政 府经办人谢孙杰"半路杀出"致电残疾兄弟李永卫无中生有地说:"四至关系利害人仍有问题,只要持意见人打电话告诉我无意间即可"。事实上,四至关系利害人均已签字"无异议",且与申请人都有通话"无意见、同意建房"等电话录音,特别是申请人还与北邻专门签署了四邻意见协议书的。期间,申请人几乎每隔一周均有打电话给经办人谢孙杰和分管领导金雷波,或专程跑20公里山路,到镇政 府催问审批结果。更让人莫名其妙的是,时至同年11月25日和26日,经办人谢孙杰还连续两天时间驱车到20公里以外的深龙村,对申请户李永卫和李秋丐的房屋四至进行反复丈量勘察无异议后,于同年11月30日才将《选址意见》补正审批表送给分管领导(常务副镇长)金雷波签批,并作出"同意选址意见,将项目审批内容纳入村庄规划成果"的批复。

照此蜗牛般的审批进度,岩坦镇政 府机关效能与《国 家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及"最多跑一次"承诺完全相悖。并致使精神病患者李秋丐经不起这种折磨,在深龙村老宅被活活气死。如此,百姓办事难于登天。

时至今日,残疾兄弟李永卫为了旧房拆除建新房,实现安居梦,五次踏进法 院大门和县政 府大门,打了五场"民告官"官司。
建房审批无端被暂缓  残疾兄弟走上维权路

一起简单的建房审批无故被卡,许可建房遥遥无期。2020年12月1日,镇资规所将残疾兄弟李永卫和李秋丐的建房申请间数、建房面积和土地性质进行"公告"。



但在"公告"期间,镇资规所和镇政 府竟然"牛头不对马嘴"地搬出"四至关系"说事,甚至以此作为"暂缓审批的借口",百般地刁难残疾俩兄弟,逼上残疾兄弟俩走上"民告官"漫长维权之路。

尽管在种种行政因素干予司法公正,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 院和温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还是一致认定岩坦镇政 府和县资规局于2020年4月8日作出"退字(2020)第1110号《个人建房用地审批不予许可告知书(退件通知)》"行为违法。
永嘉县政 府行政复议认定:岩坦镇政 府于2022年10月13日(二审开庭前一天晚上)作出"退字(2022)11001号《个人建房用地审批不予许可决定书》程序违法。同时,责令镇政 府在法定期限内对李永卫和李秋丐共同提出的个人建房用地审批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明知法 院有判决、县政 府有责令、县纪 委有查处、县监委有监察整改建议,岩坦镇不但不依法依规履行法定职责,仍于2023年4月6日搬出"四至关系有争议"陈词滥调,以抗拒法理,搪塞终审法 院判决和县政 府行政复议决定。企图让残疾兄弟永远走在"民告官"的路上受苦,永远得不到安居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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