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8月20日,县会主任张宗昭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前往县人民检察院专项调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p>
<p>近年来,县检察院依法全面履行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不断探索创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全面监督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维护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案件办理情况在全市检察机关中名列前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p>
<p>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张宗昭要求:县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强人大意识,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要进一步深入各社区、农村,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媒介,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率;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的水平和能力;要进一步通过办理一些有影响力的案件,提升检察院公信力;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检察建议渠道,力求诉讼监督取得实效,促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p>
<p>县会副主任向守刚一同调查并讲了意见。</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