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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摔婴案被告当庭翻供自称从没想去伤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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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7 00:4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p>大兴摔婴案被告当庭翻供 自称从没想去伤害孩子</p>
<p>被告自称“从没想去伤害孩子”</p>
<p>上午10点31分,身穿看守所蓝色马甲的韩磊和事发后开车将韩磊带离案发现场的李明被带上法庭。只见韩磊戴着一副黑腿眼镜,脸色很白,表情冷峻,扬着脸朝旁听席上自己的家人轻微点头示意了一下。昨天,离世女童的父母和韩磊的父母都没有到庭。</p>
<p>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之后,法官问:“韩磊,你对起诉书的指控是否有异议?”韩磊没有直接回答法官的问题,而是说:“我从来没有想过去伤害别人,更别说是造成一个求治白癜风偏方孩子的死亡……”</p>
<p>韩磊说,事发当天,他自己在家已经喝了两顿酒,晚上又接到朋友的约他到大兴旧宫吃饭。韩磊称:“白癜风在寒假注意事项我们把车开过去时,有个女士站在公交车站旁边,她身边有一个购物车正好挡住我们停车的路。”</p>
<p>韩磊称女士态度不好,他只是为缓和气氛轻拍了她胳膊一下,但是该女士突然把那辆原本顺行在马路上的小车横到了他们的车前头。“我当时实在没忍住就给了她一个耳光,我们俩就撕扯起来了。”</p>
<p>被告拒看摔童录像</p>
<p>按照韩磊的描述,两人撕扯起来之后,他就把心里的火都撒在那辆挡住路的小车上,冲上去举起车就摔地上了。这时有人喊:“孩子!”他中科白癜风医院爱心捐助就傻了。他没敢往地上看,就坐着李明的车跑了。</p>
<p>李明证实,他看到韩磊把孩子举起来时曾喊:“你是不是疯了?”但是韩磊就像“癫狂了一样”,他一把没抱住,韩磊就把孩子摔在地上了。</p>
<p>随后公诉机关出示的监控录像显示,被韩磊抓起摔下去的确实是车里的孩子而不是一辆车。公诉机关出示的孩子母亲和多位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都称,韩磊先打了孩子母亲一记耳光,然后直接把婴儿车里的孩子抓出来摔到了地上。法庭在播放录像时韩磊一直低垂着眼皮不敢看。</p>
<p>焦点</p>
<p>韩磊摔车还是摔人?</p>
<p>就昨天韩磊坚称其不知道被他摔在地上的是一个孩子的辩解,公诉人认为监控录像显示,韩磊在抓起婴儿车里的孩子摔到地上时,是面对婴儿车,被其摔死的两岁女婴身高将近一米,人和物品在手感上有本质区别,韩磊不可能对于其举过头顶摔在地上的孩子视而不见。</p>
<p>韩磊和其辩护律师则称,摔孩子的动作是在瞬间,现场灯光昏暗,韩磊本人500多度的近视眼,其与李女士厮打时眼镜被打碎。他主观上没有故意杀人的心意,摔死女婴的行为应是过失致人死亡。</p>
<p>韩磊律师发表辩护意见称,韩磊案发之前曾有过醉酒之后出现“癫狂状态”的情况,韩磊此前在监狱服刑期间还曾过。案发当天,韩磊喝了三顿酒,不能排除韩磊在摔孩子时处于酒后失去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状态。该律师当庭提请法庭对韩磊的控制能力进行鉴定。</p>
<p>而公诉机关表示,按照法律规定,醉酒作案不影响对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韩磊案发后一直在车上给李明指路,逃回家后还和朋友聚会聊天,意识清醒。韩磊摔死女童,手段残忍且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建议判处其死刑。据了解,韩磊此前曾要求判处死刑。</p>
<p>赔偿</p>
<p>死者家人提出273万赔偿</p>
<p>昨天,死者家人向韩磊提出了总计273万余元的赔偿要求,韩磊和其家人表示在其条件允许范围内愿意赔偿。在最后陈述时韩磊说,他摔完孩子上了李明的车之后,李明一直让他下车,所以这个事与李明关系不大,请求法庭对李明轻判。</p>
<p>韩磊说,我承认孩子死亡是我造成的,我愿意用我的命去给孩子抵命。我觉得律师为我辩解的关于我当时喝酒了眼镜被抓花了失去了辨别能力,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是我摔死的,所以法庭判我死刑我欣然接受,我自己的良心上也永远不会原谅自己。最后,我向受害人的家属表示深深的道歉。</p>
<p>韩磊在最后陈述时声音几度哽咽和颤抖。最后其向受害人深鞠了一躬。</p>
<p>此案未当庭宣判。</p>
<p>回放</p>
<p>韩磊于2013年7月23日20时许乘坐被告人李明驾驶的白色北京现代牌轿车,皮肤白癜风专家在北京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西侧公共交通车站科技路站附近,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韩磊对李进行殴打,后将李之女孙某某(殁年2岁10个月)从婴儿车内抓起举过头顶摔在地上。孙某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p>
<p>被告人李明在明知韩磊实施上述行为的情况下,仍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被告人韩磊作案后于2013年7月24日被抓获归案;被告人李明于2013年7月2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p>
<p>原标题:大兴摔婴案被告当庭翻供自称从没想去伤害孩子</p>
<p>原文链接:</p>
<p>稿源:中国</p>
<p>作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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